在美國大學裏,公開的規則都是足夠vague而基本沒什麽用。記得我當初開始工作時問係裏的senior colleagues拿tenure的標準,答案是“work hard, publish and do a good job of teaching”,這不根沒說一樣麽?那是還有good ole boys’club的二十年前了,現在照樣。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University of Florida College of Engineering的tenure criteria (http://sites.eng.ufl.edu/faculty/files/2010/03/TP-Criteria.doc),看看有多少 specifics,nothing。
我做 Chair 時想製定tenure的明文細則就是想寫清楚大致要發表多少論文,其中多少要在核心刊物,至少幾篇在頂級刊物,至 少幾篇是single-authored,拿grant算成績時Co-PI和PI怎麽算。這些細則其實對老實做學問的人有利,因為明確了該怎麽做,而對搞關係上竄下跳的學術騙子不利。但是係裏開會表決時,就是通不過。我要是Head的話,就會不管多數人的反對強行製定這樣的規則,我的專業許多好的係就是這樣做的。可惜我當時隻是個沒手腕兒的 Chair。
順便回答一些對我之前帖子的評論。
除了tenure的明文細則在係裏通不過這件事發生在我的係,我寫的並不是在描述我的係,而是很普遍的情況。我的係在全美本專業排名二十幾(大約top 15-20%),不是頂級的,但算一流的。我的觀察,大概最頂尖的係(top 10%)和最差的係(low 10%)吵得少一些,因為faculty水平或者都太棒了或者都太差了,分布均勻。就是我們這中間的80%的係裏faculty水平差異太大,所以事兒多。
除了二十年來每年開幾次專業方麵的會,和別人交流時聽的,我所在的專業在全 美國的係我也跑過一多半兒了,近距離觀察過,所以寫的現象應該是有代表性的。另外,我用“吵架”這個字並不是說“亂吵”,就象ChineseBostonian 說的,“表麵上都是按規則辦事的”。但是問題也恰恰在這裏:老油條們早就figured out怎麽樣對規則陽奉陰違。可以溫文爾雅地整對方,也會熟練地繞過規則達到目的。
比如有一次,本專業的某大牛打電話問我,如果他的前博士生A所在的係找我給A寫tenure evaluation怎麽樣。我認識A也知道他做得好,就毫不猶豫地說會寫得很好。不久就收到A所在係的係主任正式來信請我evaluate A。直到A順利拿到tenure我也沒和他本人接觸過(這是很多係的明文規則,推薦人和被推薦人之間不得有任何communications),但是A很放心地把我的名字交給他的係主任,因為他的大牛導師事先替他探了我的口風,確信我的信會說A好。至於說external review,tenure committee等等機製,都是秫秸籬笆,一步就跨得過去,因為這些committee的 members也都食人間煙火,今後也都還要過日子的。
有人指責我寫美國大學的內鬥就是在美化中國大陸的大學,這真是有點兒小人之心了。我本人從來沒有真正在國內工作過,很多人告訴我說國內更壞,我也可以信。隻是我的帖子原文不是討論國內學術腐敗的,而是我真正熟悉的美國學術環境。另外,我也相信最多10年,美國的學術腐敗就會非常象國內了,因為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學術界大量占據leadership positions,把習慣的那一套也全都帶來了,以至於很多美國的係不再願意找中國人當faculty了。
這倒不是說美國白人教授不搞腐敗或者腐敗的程度比華人教授輕,而是別人搞得更subtle,更tasteful。比如leadership, service之類空話,就是很多白人正教授幫那些科研差的一塌糊塗的白人助理教授拿tenure時最愛用的。拿亞裔的teaching說事,也不是直說 "So and so is a lousy teacher"而是“I am somewhat concerned about so and so's teaching”。我本人倒是不鼓勵華人教授過多花精力學這些偽善,當然完全嗤之以鼻也不行。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