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晚了就沒參合。今天參合一下。隻說我的兩分錢。
我隻知道懶覺和她老公是女大男小。細節不是特清楚,估計她早期的故事我還沒在家灘混。我個人感覺啊,十幾年的婚姻,應該還是發生了什麽事情才讓女方下定決心離婚的,具體啥事就沒法猜了。我是不相信說離婚是為了未來咋樣的。要知道在加州離婚那是傷筋動骨的。其實懶覺這種情況,要不當時就不結婚,隻享受戀愛,要不就結婚穩定了生個孩子。男方沒有自己的孩子,他就是自己不在乎,他父母肯定是在乎的,婚姻本來就不易,如果有家人在旁邊挑撥,也就更不容易了。既然決定了,就祝福懶覺吧。但不要有幻想,男的如果真的有新歡,他的現任也不會願意你們有來往,這都是人性
為啥男的大了三十歲沒人覺得不般配,女的大了十四歲,就覺得不般配了,還是因為是男權社會。女的還覺得虧欠了男的。如果男的大十四歲,你看男的會覺得虧欠女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