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偶爾回了一個要我捐款的電話, 我答應捐點小錢, 但我不想把我的信用卡號碼給他, 就請他們把回郵信封寄到我家裏。 但我一直沒有收到他們的郵件。
他們今天又打電話來還記得我上次答應的數目, 還說他已經寄過回郵地址了, 是我沒收到。 我就想既然我以前答應過的, 就捐點小錢吧。 就把信用卡給了他, 他還問了我的security code. 我想這也許算正常的
最後他還問我在哪裏工作, 我告訴他了, 他還不知道我公司的名字的簡稱。我隻得把公司的全名告訴他。 最後還問我的職務。 我也告訴他了。 這時我先生在書房聽道我回答他的問題。 就說你不能把這麽多信息告訴他的。
他說那是法律規定的, 就謝過我把電話掛了
看來在防殺豬盤上, 我先生比我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