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30號被撞了對方買的是LL,最多隻有2萬5的修車,可是我的修車有差不多3萬,這還是有保險的呢。

我們最後是我的保險公司修車,走的subrogation. 對方時至今日仍然叫囂不是她的責任。

明明可以保護自己的,為什麽要讓所謂的感性勝過理性呢?說難聽點兒就是虧沒吃到虧到長記性的地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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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漏人性 -胡雪鹽8- 給 胡雪鹽8 發送悄悄話 胡雪鹽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7/2026 postreply 10: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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