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點莫名其妙,張冠李戴。我從來不認為good是恐襲,但是Good和Alex都犯法了,一個開槍合理,另一個濫殺。

本帖於 2026-03-03 10:43:4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偶爾短路 編輯

所有跟帖: 

是的,你的觀點一直是這樣的,不極端。 -著墨- 給 著墨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44:27

得瑟的點名越來越主觀化了。 -偶爾短路- 給 偶爾短路 發送悄悄話 偶爾短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46:51

短路被誤傷了,同情一下~~ -故鄉月最明- 給 故鄉月最明 發送悄悄話 故鄉月最明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50:11

習慣了。 -偶爾短路- 給 偶爾短路 發送悄悄話 偶爾短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56:37

也同情一下路路。哈哈哈 -著墨- 給 著墨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1:01:51

其實我很不喜歡這種,就是別人說一種現象觀察,然後有人按自己的好惡將別人拉來對號,各人眼中看到的本來就因人而異 -故鄉月最明- 給 故鄉月最明 發送悄悄話 故鄉月最明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48:01

啥都不說就對了 -天蠶- 給 天蠶 發送悄悄話 天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49:58

對。 -故鄉月最明- 給 故鄉月最明 發送悄悄話 故鄉月最明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57:18

Good -LexusOnly- 給 LexusOnly 發送悄悄話 LexusOnly 的博客首頁 (427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48:26

犯法了。第一阻礙ICE辦公務是犯法,第二不聽指令下車是犯法,第三強行開車是致命犯法。 -偶爾短路- 給 偶爾短路 發送悄悄話 偶爾短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0:50:54

第一條可以追究, 第二不成立(她聽從命令在離開), 第三條不成立(她聽從命令在離開) -LexusOnly- 給 LexusOnly 發送悄悄話 LexusOnly 的博客首頁 (45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1:03:49

你看的啥錄像。警察要她下車沒聽,這是犯法的。沒下車前麵有人就開車,更是犯法的,要她開車的是她丈夫。 -偶爾短路- 給 偶爾短路 發送悄悄話 偶爾短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3/2026 postreply 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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