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客觀。她是帶著任務去的,不必腦補是啥送孩子的無辜媽媽;她攔截,老婆拍視頻,為抗議;抗拒命令對探員造成生命威脅,悲劇了

本帖於 2026-01-08 08:10:3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陳默 編輯

看視頻,她應該是想倒車跑路,可能沒想把車前的探員撞死。

但車動起來就是殺人武器。那一刹那,探員不知道她倒車是要跑路還是要加速,自己的生命確實處於危險中。

昨天雙子的帖很專業,警察/探員那一刹那的判斷是有優先權的。他/她覺得生命受到威脅就必須出手。

說一千道一萬,死者開車去阻截執法,還不聽指揮,還做出明顯威脅探員生命的舉動。

這樣違法常識的事做了會有後果。

常識真是好東西。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