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俺半夜到當堂買電話號碼打長途。不帶怕的。哈哈。

那會窮呀。

長途話費一分鍾幾塊錢。

打不起。

當堂有不法分子黑了別人賬戶。

電話隨便打。

那會是窮得不怕死不怕犯法。

現在打s俺也不敢了。

不敢犯險不敢犯法。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