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台灣還是如此。我夫人一同事是台灣女的,說她公公婆婆在台灣由小姑子照顧,但財產隻給這個

遠在美國的兒子。她自己父母家也是如此,父母財產隻給兒子,沒她的份。照她說現在台灣法律已不允許如此了,打官司的話也能贏分到應有的,但大都為了親情不打官司接受傳統的不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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