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沒領證就同居的屬於流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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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不願意才是。。 -無發有天- 給 無發有天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5/2025 postreply 15:52:48

是通奸罪;好像台灣這兩年才廢了 -胡雪鹽8- 給 胡雪鹽8 發送悄悄話 胡雪鹽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5/2025 postreply 16: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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