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製造4-呱啶酮的法律責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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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認定
4-呱啶酮已被列為易製毒化學品,非法製造該物質將構成《刑法》第三百五十條規定的“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12。若明知他人製造毒品而為其生產該物質,則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3。 - 
	
量刑標準
- 情節較重:製毒物品數量達到立案標準(如呱啶類物質50千克以上不滿250千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並處罰金。
 - 情節嚴重:數量超過最高標準5倍或具有加重情節(如利用未成年人、國家工作人員參與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情節特別嚴重:數量達最高標準5倍以上或兼具多項加重情節,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