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區分沒什麽意義。真不想給,死之前把財產安排妥當,沒遺產可分了。什麽elective,還是沒得選。

本帖於 2025-10-23 10:54:05 時間, 由普通用戶 資深海豚 編輯

猝死的難點。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