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搞了個新的竟業協議規範,怎麽覺得對企業不理啊

競業補償金最少30%,一年以上的要給50% 人社部在9月4號發布了《競業限製合規指引》裏麵規定,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月經濟補償一般不低於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競業限製期限超過1年的,月經濟補償一般不宜低於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5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