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初中前後吧,就是可以被媽媽信任搭一個幫手的時候。那時候好像爸爸常年在外,沒有印象他幹什麽了,除了媽媽派我走路去牛棚送過三兩次湯飯什麽的,那次知道爸爸確實的位置。
我媽媽家比較特殊,外公外婆包括舅舅們一家四口都在香港生活,我媽她是自己選擇留在國內,“因為我馬上畢業就可以自立啦”,她說,香港那時候也不特別的富裕。
外婆除了每年回來看她閨女,每次都是肩挑手提的給我們帶來很多很多的各種各樣不同的物資,包括煮湯的鍋,外婆說是換季搬家。平時外婆就通過郵局給我們寄物資,比如牛奶。
文革之後,那個年代的包裹,即進口物資是要打稅的,媽媽沒有多餘的錢花在稅款上。外婆發現一個郵包隻寄一罐煉奶的話,它是免稅的,其實就是沒到征稅的起征點,今天的我這樣想。
我們一家六口,每次都是6張包裹單,6罐煉奶,壽星公牌煉乳。我中午去郵局排隊領取,領包裹憑戶口簿。領多了,郵局的人也認得我了。

外公外婆(上圖)
外婆用盡量大塊麵積的毛巾或者剪裁好了的布塊作外包裝。媽媽將它們拆了洗幹淨,再將小塊布料拚接縫衣服給我們穿,這樣我們家的布票就算是多岀來了,送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