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基本上必須每天將近2萬步,吃得太飽了。
對我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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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兒沒出走路,出門就開車,不像在紐約。所以我更喜歡紐約。
-shp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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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25 postreply
14: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