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前。ld也丟過一輛車。

那會ld晚上上學。

結果放學找不著車了。

打電話要俺去學校接他。

好像當時也是打了911。

警察來處理了。

那會估計沒那麽多罪案。

警察來得也挺快。

當時也不知道附近差館的電話。

沒現在找電話這麽方便。

丟了車也是挺急停怕的。

911是能想到最簡單直接的方法了。

最後車子幾天後在高速的路肩找到了。

沒了四個輪子和車內的椅子。

還有車內任何可以拿走的東西都沒了。

不過把這些東西配齊了。

車還能開。

估計當時是遙控被別人意外打開了。

順手就開走了。

那會罪案沒現在這麽多的。

是個意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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