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離鄉】經過艱辛跋涉終於到達農村人夢裏的“天堂”

【第三次離鄉】經過艱辛跋涉終於到達農村人夢裏的“天堂”:【接上】…“老板娘”第一天接不到人最主要原因是時間不夠,當年從警察總部走“石板街”到“皇後碼頭”也要半小時左右,由“皇後碼頭”搭“油麻地小輪”過海到“佐敦道碼頭”又要半小時,從“佐敦道碼頭”走到“新填地街”搭“白牌”再加等客最快又要半小時。當年進出“九龍”與“新界”之間一進一出兩條路,“上海街”進“新填地街”出,白牌佬全在新填地街等客。從“九龍”出“上水”最快一條是“大埔道”,經“石梨貝水塘”→大圍→沙田→馬料水→元洲仔→大埔→,粉嶺再到“上水”,這一條唯一的通道當年巴士也要走兩個小時左右,白牌也快不多少,這一又窄又彎又斜的公路,當年汽車失事頻頻。

從“九龍”出到“上水”最快也要過了中午,再從“上水”等客開車到“沙頭角”前下車起碼三、四點,再走路進“鹿頸”公路找人,四點多五點必須回程,不然隻有在睡路邊過夜,所以“老板娘”第一日找人滿打滿算最多一小時左右。第二天一早我們走出坑渠還是坐在公路邊等,再也不敢亂走亂動了,“老板娘”自中環中央警署到統一碼頭坐船過海,再坐巴士到上水轉鄉村小巴,到沙頭角下車後再步行沿鹿頸小公路找人,最快也己是下午了。

“老板娘”和第一天一樣沿公路一邊走一邊叫名,終於在公路邊找到了我們,“老板娘”帶我們走出鹿頸小公路坐上沙頭角到上水鄉村小巴再轉車到九龍,坐渡海小輪到香港中環,再由統一碼頭走路回荷李活道中央警署,這才正式到達目的地警察洗衣房,見到父親時己是當天晚上了這一次離開家鄉也是第三次,經過八日八夜艱辛跋涉行程終於到達當年農村人夢寐以求的所謂“天堂”。加一句,香港是富人的天堂,窮人不會有天堂。

怪不得當初“老板娘”提議叫警車去接。起碼不用轉車又轉車和走路找人。在警車坐著沿路找多方便,也不必走第二天了,還是“老板娘”想得周到。我父親聽說用警車去接怕惹上麻煩才不同意,如果“老板娘”一定要用警車去接,那我父親隻好自己去接了,我父親當時工作走不開又不同意用警車接,才迫使“老板娘”坐巴士去接。

我倆翻越鐵絲網進入香港沙頭角禁區後在“村長”家“草間兼廁所”裏隻吃了一次飯和幾條紅薯,從家開始一共走了八天八夜,全靠三斤幹糧維持。後來聽說“老板娘”覺得每人80元有點多,當時工人工資在洗衣房洗衣的師父,按日計早九晚五才10元一日,我父親按月計七八十元(包食宿),警察每月工資才一百多,同時按約定接人地點有誤,第一天接不到人第二天再去才接到,聽說“老板娘”接到人後尾數沒給,後來“村長”再到香港找我父親要錢,我父親覺得這些錢還是要給人家,最終尾數我父親也給齊了。

“老板娘”,洗衣房的老板是女的,所以我們加個“娘”字在後麵,並非老板的老婆,“老板娘”是我們村裏人,也是和我一同到港兄第的堂姑姑,老公也是我們鄰村人,夫婦兩在解放前己移居香港。“老板娘”的老公後來找了個年輕漂亮“細婆”,“老板娘”後來和她老公離了婚,“老板娘””生有兩男一女,三個兒女選擇和母親一齊住,全在政府部門工作。前老公和“細婆”也生有多個兒女,前老公在電車公司工作是電車司機。

聽說有一次電車出意外撞死人,離了婚老公親人找到“老板娘”叫她幫忙擺平,初時“老板娘”不願意幫忙,後來經朋友親戚多次勸說“救救他吧”,一夜夫妻百夜恩又是鄰鄉人“老板娘”才免強出麵把案件壓下來。洗衣房“老板娘”有點人事背景,整個香港警界和小販管理隊的衣服洗燙幾乎全歸她管。我在洗衣房幫忙工作時,雷老虎(雷諾夫)那件衣服,“老板娘”親自洗燙別人無法插手。總部(大館)警察從上到下都怕她,警察都爛賭,洗衣服錢都輸光,欠債又欠債何有不怕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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