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快40歲啦,失婚婦人,每天蒙頭蒙腦的趕上班,下班。哦,還要對付叛逆期那壞小子,人家嚷著我就是想看看得F怎麽樣?因為我老得A,媽咪你也沒表楊我!
每天在公司門口,騎自行車上下班的一個年輕人吸引了我的視線,漸漸地有點好感。
他狂追。實話實說,也是挺好玩的,年輕活力四射。
問題是,叛逆期的那位,我的心肝寶貝啊,我不希望他媽媽的愛被分走了。這個前提下,我是不會再生孩子的啦。
人家呢,比我年少一輪,整整12歲的差別,他發誓不介意有沒有孩子。
我呢,於心不忍吧,讓我承擔讓別人絕後的責任?不行,不行,萬萬不可。
一而再再而三的,分手。他也另覓出路去了別的城市。
幾年後我就再婚了。偶爾的,有一搭沒一搭的他還會 email 講述自己的近況,特別是遇上挫折的時候。
大約10年左右吧,某天他突然出現在公司樓下,說是與我們公司的誰誰有個meeting. 專門call 我出去停車場,讓我看看他的摩托車。
然後,就沒有然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