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沃爾瑪買了點零食,一共180.75美元。
老伴從錢夾裏掏出十張二十美元的鈔票遞給收銀員,我以為他沒有零錢,想讓收銀員找零,就沒說什麽,結果在收銀員數錢時,他又遞上一美元,收銀員動作麻利,轉眼之間,就把十張鈔票放進了儲錢的抽屜,幾乎同時把二十五美分硬幣遞給老伴。我趕緊跟老伴說,你給收銀員的是201美元…結果老伴說,不是,我就給了他181美元。還說,如果多給了,收銀員數完後會退回來的,人家沒退,證明是九張二十美元,而不是十張二十美元。
雖然區區20美元不算啥,就是覺得心裏別扭。
我明明看到他們兩個數的都是十張二十美元,一個不承認,一個順便“貪汙”了。怎麽會發生這樣的匪夷所思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