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時候有人聊到孩子的事,即使與我無關,如果對孩子太不公平,我會下意識跳起來~
老宗家這個妻妾成群的狗血事,戳中我軟肋的是老宗把14歲的大公主送到美國和二媽一家共同生活。種下了大公主複仇的種子,可謂是活該了。
老宗估計是封建思想作崇,壓根沒把發妻和大公主當回事。太沾沾自喜了,以為自己真的可以享齊人之福,而且孩子們都是順民?他可能覺得二媽大學畢業、英語好,可以照顧大公主;大公主親媽也不知是糊塗還是軟弱,居然不反對。真以為舊社會呐,妻妾處得姐妹似的?那也是舊社會婦女不獨立,沒辦法好不好?背後不知怎麽紮小人呢。
14歲的女孩子,正是青春敏感時期。家裏有再多的錢、上再好的私校,這種混亂屈辱的家庭關係,她會沒有感覺?還會每天喜滋滋的?回頭看,相信大公主會心疼那個當年的自己。
看起來到了老頭晚年,大公主已經把老爸控製住了。把老爸架在“愛國/簡樸/自律”的道德高地,美國這一攤子老爸隻能在暗夜裏自己輾轉掛念了。
這個信托,不是老宗和二媽一家私人的信托,否則大公主無法染指的。一個穿布鞋、一年花五萬的愛國企業家,就算自己能掏出21億,也無法在D的眼皮之下轉出去吧?應該是以公司名義設立的,不是說錢都是公司分紅陸陸續續放進去的嘛,至今放了18億,還差3億沒補上呢。
現在大公主是公司掌門人了,這公司信托怎麽處理、分紅還續不續,她應該有話語權。她這次就是試試水,既然能轉出110萬,就說明法律層麵她代表公司可以動用這筆錢。
而且涉及到國有資產向海外轉移的問題,估計D媽不會坐視不管吧?這下戲唱大了。
從老宗的角度大概也是他當時能做到的最佳方案了。想著大公主拿著公司這個金蛋生錢;三個小的做信托寶寶,一輩子衣食無憂。這一碗水也算端平了。
他對當年14歲的女兒缺乏真正的愛,沒有從女兒的角度考慮問題,就是一種做爹的安排,大手一揮,把她送二媽家了。今天的一切也是咎由自取。
從大公主的角度,如果國家插手追究海外資產轉移的事,也是她老爸當年的罪過;把這信托的錢沒收充公了,大公主也不在乎,反正早就不是她的了;即使三個小的按血緣來分遺產,再怎麽分大公主的錢和事業都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