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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
關於宗慶後遺囑的確認情況及爭議焦點如下:
一、遺囑存在性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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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遺囑:
宗馥莉提交了宗慶後於2020年簽署的書麵遺囑,其中明確聲明“所有境外資產由獨女宗馥莉繼承,其他子女無權利”1112。該遺囑由兩名娃哈哈高管見證,但無家族成員簽字1114。 -
爭議信托主張:
三名自稱非婚生子女的申請人(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聲稱宗慶後曾於2003年口頭承諾在香港匯豐銀行為三人設立信托基金(總額21億美元),但未能提供書麵信托契約2122。
? 二、法律效力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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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瑕疵質疑:
- 2020年遺囑的見證人全為娃哈哈高管,與繼承人宗馥莉存在雇傭關係,法律界認為其客觀性存疑,可能影響效力1214。
- 原告方指出該遺囑未經公證,且未遵循親屬見證程序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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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合法性爭議:
原告主張的2003年信托因缺乏宗慶後簽署的書麵文件,違反《信托法》第8條“設立信托需書麵形式”的規定,法律效力受挑戰2224。
三、關鍵證據進展
- 血緣關係驗證:
三名申請人已向杭州法院提交宗繼昌1989年出生證明(父親欄為“宗慶後”),並申請對宗慶後生前血液樣本進行DNA鑒定2224。若親子關係成立,其法定繼承權將獲法律支持1220。
四、跨境法律衝突
- 香港法院依普通法審理信托糾紛,內地法院適用《民法典》繼承規則,兩地裁決可能出現衝突1020。
- 娃哈哈集團聲明強調遺囑效力,但未公布具體文本24。
結論
宗慶後確有遺囑(2020年版本),但因程序瑕疵及跨境非婚生子女繼承權主張,其效力尚待司法最終裁定1112。核心爭議在於血緣關係認證與跨境法律適用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