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男的挺厲害,啥都砍了,還要砸手機。其實這都是家暴了。女的如果報警男的要進局子的,估計為了他的工作也沒報警。不過雙方都仇恨到這種程度,婚肯定要離的。你如果覺得錢沒給夠,為什麽當初不請律師,要自己寫文案。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人士去做,既然走到離婚這一步,沒什麽可吵的,就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財產要搞搞清楚。我的理解那位女士沒有工作,那撫養費肯定是要給的,如果在加州絕對不止3000多每個月的。如果他老公賺接近40萬。
不過話說回來,在這說純粹浪費時間,這裏的人也沒有離婚的經驗,還是要請專業人士,曝光前夫真實姓名也不可取。法律隻能保護你的財產權,不負責婚姻是否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