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純粹為了錢。就是恨對方,恨不得對方從此一撅不震。

芝加哥大學有一對教授夫妻,無孩,雙方經濟AA製,女的有條狗,有一年女的sabbatical一年,不讓帶狗住apartment,就把狗讓男的管一年,分開一年,兩個人鬧離婚,為了這條狗的歸屬,打了兩年官司,花了1.2M, 最後錢花光了,這狗誰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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