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哄地都不行, 現實生活中就更不行啦。
全世界不論走到哪裏,
都不能跟警察爭執, 更別說那些敏感地方啦。
。。。
又讀了一遍,
原文是這麽寫的:
“祥睿跟對他盤問的警察衝突,
被懷疑為上訪對象,通知四川駐京工作組的人將其帶走”。
警察盤問你幾句, 跟人家衝突幹啥呀?
那可是府右街!
俺從278在JFK 到牛街西,
就被牛街的警察截住盤問啦。
警察把俺Pull到路邊,
告訴俺他截俺的原因是俺車後有個Bike Rack,
他看不清俺的plate。
俺啥也沒說,
他要啥給啥,
後來他說: 這次隻給你個警告。。。
就這麽點破事!
耽誤了俺35分鍾!
下次俺再去, 估計的打印出俺的車牌號,
帖在後窗上。
。。。
到哪裏, 都不能跟警察爭執,
更別說衝突啦。
俺理解的衝突, 是有身體接觸行為啦。
這要是在美國, 跟警察衝突, 估計警察都能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