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那個前妻和我婆婆同歲。
我沒見過,據掌櫃的說,長得相當美貌,而且很瘋,很會玩,標準的派對動物。她當時離婚,帶一男一女倆娃。
小叔和她結婚了,她辭職在家,四人過了四五年快樂的生活。然後她得了癌症,他背了一身醫療債務。她家挺有錢的,但她生病以後,她家沒有任何幫襯。她去世以後,她家要求葬禮如何操辦,但分文不掏。那倆孩子說家裏的東西都是他們媽媽置辦的,把屋子搬空到隻剩四麵牆,然後去和他們的生父同住了。若幹年後,男孩因為一些問題和他爹吵架,還跑回來借住了一周,小叔也收留了他。
後來小叔和阿香結婚,因為他的債務問題,阿香找到工作後,他倆一直分賬。結婚前十年,他不肯要孩子,說是已經當過父親,走過那一步了。十年後,禁不住阿香一再要求,這才有了自己的女兒。
每年新年夜,他都會放很多煙火,說是前妻在的時候陪孩子養成的習慣。但阿香和女兒根本不感興趣,都不出來看。每年前妻的生日,他都會自個兒去掃墓。
這個故事有點悲劇色彩,但起碼從他倆個人的關係上來說,不是醜陋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