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我還真碰到過剛認識不久才吃過兩三次飯的男士,要跟我結婚的。原因:單位最後一次分房,已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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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為了房子,結婚幾十年的都離婚的也有
-田園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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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2025 postreply
1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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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在深圳,如今房子也值不少錢了,我一天都沒後悔過。我靠自己來美三四年也買了自己的房子。
-自在自為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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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2025 postreply
1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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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爸就是已婚分了房。那個時候都是單位分房,在單位裏住。這邊的白人很難想象,工人在工廠裏住的那種情況,以為我在騙人呢。
-天乙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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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2025 postreply
12: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