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長指出,哈佛招收國際學生是特權不是權利。哈佛等於是被取消了招攬國際學生學者的資格。但是加州一個聯邦法官已經發出一項

禁令,試圖阻止聯邦迫使在籍學生轉學。

 

美國就是這樣,法律無比複雜,總有程序可走,總有可能推遲,如果不是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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