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親戚,父母不喜歡女兒,從小把好的都給兒子,在父母死前的二十年,父母的開支全是女兒出的。兒子則不管不問,死了後,安葬費是女兒出的,但是兒子為了麵子,居然讓女兒以禮金的方式送到兒子一方,但是葬禮還是以兒子名義辦的,成本不到女兒送的禮金的1/3,麵子的事全是兒子占完,出錢的事就是女兒。女兒結婚的時候,父母說不辦婚禮,嫌麻煩。雖然養了父母20多年,但是母親依然不滿足,說是當年生那個女兒時,胎兒太大,生了兩天,差點沒命,所以,母親就記下這一筆了。但是從沒有體諒過女兒工作的壓力,身體還生重病。對父母來說,因為養了這個女兒,所以要報答,母親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養孩子虧大了,孩子還給父母的連1/4都不到。但這些話隻是每次對女兒說,對兒子孫子從不說的。
所以,想開些,看淡些,過好自己的日子,學會放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