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的一個午後,天灰蒙蒙的陰著臉,還夾雜著點細雨。
我正躺在床上休息,突然有人來敲門。來客是刑警渡邊。
和渡邊相識是20年前,我當時的同居戀人是春人,春人和弟弟啟人開了一間雜貨店,啟人當時24歲,有著刀條臉兒上帶著金絲眼鏡看上去是個斯文的好青年。
這樣的啟人竟然卷入了一起強奸案,作為周邊調查對象的也我被要求提供一些證據。到我家來取證的就是渡邊。我盡所能的提供了照片和衣服能給他。
啟人被抓的第二天家裏就拿出了500萬將他保釋出來,後來因為給了對方足夠的賠償被害者撤訴,啟人的人生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我本以和春人談婚論嫁,因為啟人的事情我父母堅決反對導致婚事擱淺。後來我也談過幾次戀愛,但到今天還是孤家寡人。
這個刑警為什麽要來找我,難道是春人出事了嗎?我一邊招待渡邊座下一邊滿心狐疑的瞎想。
渡邊見了我開門見山的說莉子小姐,20年前的案子有了後續,當時的被害者上周被殺了,現在我想和你再確認一下你保留過的春人啟人的照片和文書。
和春人分手後我銷毀了大部分我們曾經相愛過的痕跡,但還是有些不舍得的東西,我留了下來。放到了一個小木箱裏,幾次搬家都帶著它,隻是我再也沒有打開過。
“這些年我不願意回憶過去”我把小木箱放在茶幾上,輕聲說,“但也始終沒有扔掉。”
渡邊點點頭,目光專注地盯著我的動作。他比我記憶中的樣子更老了一些,眼角多了幾道細紋,但那股辦案時的敏銳氣息,絲毫未減。
我打開木箱,裏麵靜靜躺著幾張泛黃的照片,還有一疊信件和幾頁類似證件複印件的紙張。春人的笑容在照片中依然溫柔,而啟人,那雙藏在金絲邊眼鏡後的眼睛,如今看來,卻帶著說不清的陰影。
渡邊戴上手套,一張一張地查看那些照片。他停在一張四人合照前——我、春人、啟人,還有一個我幾乎要忘記的朋友。
“這個人你還記得是誰嗎?”他指著那人問。
我眯起眼,努力回憶。“……好像是啟人的大學同學,叫……島田?島田寬,是吧?他們一起開店的早期還挺常來往的。”
渡邊點點頭,把照片小心地收入檔案袋。
上麵是我昨天晚上的夢,非常清楚,清楚到像真的一樣。寫出來給你們看看。其實夢的後續是島田找我來尋仇,要殺了我,我嚇得一邊跑一邊想小說家的靈感是不是都來至夢裏。
我一般不保留任何東西,不留任何痕跡給自己惹麻煩,春人的笑容,聲音和他的溫柔永遠都刻在我的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