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車鏡子被撞那一次,
對方保險公司的那個女的,-直不想付我租車的費用(二千多美金) ,最後我真的憤怒了,寫了一封郵件,
對方沒有回複我,平時,我從來不積極從信箱裏取信,但那幾天,每天都想著取信,想看我收到支票沒有,
心裏想著:車被你們的司機撞了還逃跑了,冒著生命危險才追到他,如果車不被撞,我才不願租這破車呢,是我的錢,該給我的錢,一分也不能少。
我真的每天去查有沒有保險公司的來信,應該是差不多五天收到了。
如果收不到,我已經想好了,去告他們了,我的邏輯就是:
這筆錢不該我付,我一分也不會付,這筆錢應該對方付,一分也不能少。
同理,我如果收不到社安金,會第一時間打電話搞清楚
注:我的保險沒有保租車這一項,因為當初有多的車。
下麵是我拿到錢之後寫發的帖
有時是需要說好自為之的
上次撞壞我車鏡子又逃跑的那司機的保險公司的代表,一直拖著我租車的二千多塊錢沒有付給我。
我一般會先客客氣氣,她郵件提了一些問題,我都客氣地回答了,
不知是她感覺我好欺又或者英文也不好,幾次郵件往來都得意洋洋的,盛氣淩人的,
我已經客氣三次以上了,決定不再客氣。
我在郵件裏數落了那個司機違章超車撞壞我的鏡子,不但給我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也給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更惡劣的是他撞我之後逃跑,是很嚴重的行為…………。
最後寫了下麵文字,其實就是警告她:好自為之,看著辦吧。
結果,過幾天就收到了支票。
I trust that we both wish to resolve this matter amicably without the need for filing complaints or pursuing legal action. To this end, I would appreciate a response within five business 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