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送醫院,說個我的經曆。

本帖於 2025-02-04 09:01:5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equoia_CA 編輯

小S堅持要回兩個小時路程之外箱根的旅館,這個可能是因為對家人的依賴習慣。

我在公司遇上的一個,那天午餐後去同事的辦公室商量事情,我發現他發抖,發冷。

問他,他說沒事。再問,他說給我一杯熱茶吧,我知道不願意麻煩別人。

於是乎我請另一位同事去看顧一眼,沒事找事的進他的辦公室那種。

十分鍾後我們發現他神色不對,商量兩句之後,說服他去急診。

他嘴裏喃喃,“送我回家。。。”。

我們知道他家裏隻有同齡的太太。我們直接將他送去了醫院。途中他已經意識模糊,到了醫院連自己的生日也報不岀來。

 

後來,我倆被訓,公司說這種情況應該叫急救車,萬一家屬告我們,公司賠不起,這個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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