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堅持要回兩個小時路程之外箱根的旅館,這個可能是因為對家人的依賴習慣。
我在公司遇上的一個,那天午餐後去同事的辦公室商量事情,我發現他發抖,發冷。
問他,他說沒事。再問,他說給我一杯熱茶吧,我知道不願意麻煩別人。
於是乎我請另一位同事去看顧一眼,沒事找事的進他的辦公室那種。
十分鍾後我們發現他神色不對,商量兩句之後,說服他去急診。
他嘴裏喃喃,“送我回家。。。”。
我們知道他家裏隻有同齡的太太。我們直接將他送去了醫院。途中他已經意識模糊,到了醫院連自己的生日也報不岀來。
後來,我倆被訓,公司說這種情況應該叫急救車,萬一家屬告我們,公司賠不起,這個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