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開始對美國的反感是因為家裏在美國貧民區裏買下一個餐館與物業,從此,開始過上了隨時準備戰鬥的戒備狀態。開始還不了解,遇到麻煩事,都是立刻報警。後來發現,警察總是姍姍來遲(除非是出了人命),才意識到這是塊被政府放棄的區域,罪案發生的頻率遠遠超過附近的警力能應對的。警察也是人,他們也怕死。我恨死了這個地方,這就是美國,全世界認為的發達國家。
大約十年後,終於離開了那個鬼地方,搬去了老美的鄉下小鎮住。我把黑市裏搞來的槍支彈藥分三個不同的地方埋葬(風景秀麗、幽靜),也算是對我前半生畫上一個句號。
現在,我走哪裏都沒有任何歧視的感覺,主要是已經容入美國的社會與文化。我這種臉孔,在我們小鎮上算是稀有的,但,我也從來沒有遇到過什麽歧視的對待。我又改變了當初對美國的看法。
人,本就是自私自利的動物。說這不好、那不好的,都是跟自己切身的利益與生活遭遇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