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兩個故事,行走的棉被。。。淚目。
我家的故事,我媽是棄兒。
當年我的外祖父被通緝,說是國民黨啥啥的,他溜得快,逃香港去了,然後全家在香港生活。
我媽當時認為,我讀完書就有工作,自立了,為什麽要跟爹媽去香港?
好吧,沒想到我黨將大門一關。。。我媽孤零零的被懸在牆內。
十幾年後,門開了一條縫。外婆每年都會來看望她閨女,手挑肩擔的,包括煮飯鍋,真的。
用外婆的一句話,每年回家再重新置辦家裏的東東。那時候我還末懂這術語,香港的時尚,換季。
外婆帶給我們很多的布料,真的很多。那時候的布料因為染料的原因,容易脆爛,堆在閣樓的布會爛的,大概就是這樣的量,大量。
嗯,這個也是媽媽的冷的那種愛。當然,我們一家六口呢,也是需要很大的使用量。
扯完背景,回頭講我家的故事。
我們的衣服,全部都是媽媽縫的。我印象中的媽媽的休息日,當然是縫紉機。
那時候,以穿破衣服為榮,我作為長女,沒有破衣服,我妹妹倒是有,我穿完她穿。
到了初中入團的年齡,我媽她女兒我被拒之門外。
初二下學期,我終於穿上了有補丁的褲子了,媽媽作弊補丁上去的。它做的挺誇張的,黑色布料上一塊花布的補丁,哼?!
哎,媽媽的愛。
嘿嘿,工間小休20分鍾碼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