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反感美國讓罪犯養尊處優的勞教製度。法律就是懲罰惡人,警示公眾不要犯罪,讓他們勞改並感到恥辱才能警示公眾

在美國,低收入勞動者打幾份工,還沒舒適房子住,沒健康食物吃,還沒有罪犯們生活愜意。這樣的司法製度根本就沒有公正可言。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