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 為啥是選舉人製度。 話說在遙遠的過去, 各議員代表各自州或選區, 騎馬到費城投票。。。

這是選舉人製度的雛形。

比方賓州吧, 倆參議員, 17眾議員。

要是俺贏了賓州, 這倆參議員supposed 投俺一票。

17個選區中, 俺要是贏了10個, 俺還能再拿10票。

也就是說, 俺能拿12票, 剩下的7票是老魏的。

進化到今天了嗎, 成了俺一人贏了19票! 

。。。

當然了, 選舉人會不會“叛變”改投別人呢?

曆史上好像發生過, 但沒影響到最後結果。

。。。

沒問AI啊, 俺自己琢磨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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