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的事情

我父母曾經要求我放棄他們公寓的繼承權。後來,他們擔心如果公寓會完全屬於我姐姐或她女兒。 我姐夫會在我父母去世後賣掉它並帶走錢。他們改變了主意,把我的名字寫進了遺囑。  在過去的幾年裏,我父母來看我 5 次。他們每次都在我家呆上半年。從他們離開加拿大的那一刻起,我和我丈夫就負責所有費用:包括機票和他們在美國境內的旅行。他們根本沒有花一分錢。當我父母決定帶我侄女過來時,我們還同意承擔她的所有費用。當我的父母告訴我,我姐姐會來看我時,我告訴他們,除了她的機票,我們可以支付所有其他費用。他們和我爭吵了兩個月,隻因為我們拒絕為我姐姐支付機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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