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小區在辦Oktoberfest Party, 跟領導就進區蹭飯去了。
偶拿了一杯黃酒, 領導倒了一杯紅酒。
拿了幾個小吃, 領了主餐的票, 就進去了。
傍晚有點涼,
偶穿的少, 領導就讓俺會家拿衣服。
路上看見那小兩口, 就告訴並邀請一同參加。
人家聳聳肩。
換上厚點衣服, 給領導拿了件風衣,
偶又回來了。
小區十幾家老中, 就偶一家代表。
人家老印都去了3-4家代表!
。。。
偶想不明白的是, 像偶這樣極難融入的頑固不化者,
都能為社區建設供獻胃口。
這麽多早已融入了的老中, 不花錢還露臉的事兒,
咋不往前湊湊?
又不像波大, 誌願救火那可是要玩命的。
咱自願敞開肚皮吃,
你都不參加? 咋好意思說是美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