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事情出去,去的是一個比較遠的town.
在小的十字路口停著,等待綠燈後右轉,
馬路隻有一條lane,直行、左轉、右轉都要排隊等待,
我前麵有兩輛車,綠燈亮時,突然一輛車,從我後麵超越我,從右邊飛馳而過,隻聽到一聲巨響,
我一看,我的右麵的鏡子被撞爛了,但撞我的車卻快速直行逃跑,
我心裏想,我一定要追到他,哪怕看清他的車牌,我就一直追著他的車,
一個小郊外小town,道上一輛車都沒有,心裏有點怕,還是追著,
大概追了三英裏左右,也許他也怕了,他轉進一個高爾夫俱樂部,在停車場停下。
我放下車窗,對他說:你從後麵撞了我的車,我們需要交換信息,
停車場裏有人,我開始不害怕,下車跟他說:請把你車的registration和駕照給我拍照,
他讓我拍了registration ,但說沒帶駕照,其實是不想讓我拍,
我迅速拍了他的車牌,也拍了他人。
後來他把車開走了,我打了911,因為這種逃跑的人,我不太放心,
後來警察來了,我把我拍的所有信息給了警察,
警察很快就找出了所有關於他的信息,並寫了報告,打印了一份給我。
警察說:因為他逃跑,會有人找到他,應該有後果。
我告訴警察:我並不希望他得到懲罰,但他的確不應該逃跑。
等警察把報告給我,我才慢慢開始後怕,
我這樣追著他,萬一他有槍,萬一他一怒,在那麽一個安靜的小道上,很危險,
我把這種想法告訴了警察,警察也說:是有風險,所以不建議這麽做。
上次在利馬手機被搶,就是沒有反應過來,看清摩托車的牌號,
所以這次這個司機一逃跑,我本能的反應就是至少要看清他的牌照號碼。
我的膽子也有點太大了,主要是那條路上根本沒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