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家回帖來看, 不少人是知情的。
但是都假裝不知道,刻意假裝不知道,其實這也是一種歧視。不說, 不看並不是平等對待。
其實正確的方法是知情, 開誠布公, 平等對待。
我的一個女兒就受到了不知情的傷害, 記得是大學一年級, 剛上學就有了一個要好的女同學, 倆人一同上學, 一同逛街。 我們也為她在外地馬上融入社會而高興。
可是半年後的有一天, 女兒忽然打電話哭著說受她騙了, 原來他是LGBTQ, 因為他妹妹要看他, 他怕暴露出來, 才主動坦白了。
女兒受了很大傷害, 很長時間不敢交女朋友, 直到後來加入一個有7個男生的學習小組, 小組裏才有另外一個女生。
當然女兒並不是因為他是LGBTQ,因為後來朋友裏起碼有兩個LGBTQ, 另外一個女兒圈子裏也有兩個LGBTQ,我們在家裏說起, 那是她們的Guy密, 等同於閨蜜。 甚至女兒邀請過Guy密來我家做客, 要知道還沒邀請過男生來家做客過呢。
我們也很開心地接待。 現在年輕人裏不知怎麽的, LGBTQ還是很多, 開始我還以為是男生為接觸女生自己號稱的, 但是一接觸就知道是真的。
但是, 女兒再也沒原諒最初的那個LGBTQ, 我曾開玩笑說, 那也是Guy蜜啊?
她說不, 他沒告訴我。
所以我覺得, LGBTQ應該公開, 大家可以平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