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寫的是檄文,態度很憤怒。這次換個溫和態度。跟法官不能硬懟:))
尊敬的法官,您好!
我不是loitering 。
那天下班後,大概時間是XXX。 我像往常一樣準備乘坐輕鐵回家,目的地是XXX。
我在車站一邊等車一邊用車站的Wifi上網,看手機裏中文節目。我當時很著迷那個節目,怕車上信號不夠強(或者是,自己沒有買流量,離開車站沒網看不了節目),就錯過了兩三趟車。
我現在深深意識到我不該長時間滯留車站。我以後一定注意,下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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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輛車反複經過,然後問我名字,並以loitering 的名義開我罰單。他們還懷疑我是他們手機相片裏的一位亞女。
我當時整體感覺是懵的。不知道peace officer 是做什麽的,也不太清楚loitering的意思。我的英文和經曆,不足以知道這些。我以為他們隻是普通路人,所以,處於本能自我保護,我不敢告知我的名字等個人信息,我承認我有抵觸情緒。
我很抱歉,非常對不起!如果我知道peace officer的工作職責,是不會這樣不配合的。對執法工作者我理應全力支持和配合。
我隻是單純地等車看手機誤了幾班車。沒想到被當作loitering。我也很遺憾由於我的不配合導致我被戴手銬,押上他們的車,搜身檢查,開罰單。
我會接受教訓,為自己安全,也為避免給辛苦工作的peace officer造成困擾。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