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好多工作。
俺們不願意幹。
勞模和拉丁裔的願意幹。
這些事。
其實hk也有。
估計很多地方包括台灣澳門也有。
比如菲傭比如地盤建築工。
他們都雇傭大量的外籍勞工。
也行之有效。
美國好像從前農場也有類似這樣的簽證配額。
為啥現在就失控了呢。
因為政黨需要這些族裔的選票。
所以就可以直接蔑視和踐踏法律的存在?
如果是這樣。
俺們為啥還把錢花在移民局和邊境保護上呢。
直接開放邊境多省事。
這是其中一個有法依不依的事情。
不能說床鋪自己也違法多多。
那他說的有法必依是錯的。
他犯法。
就辦他。
讓他也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