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也有賊
與世界上任何地方一樣,日本也有賊。
大約在20多年前,有一親戚來日本留學,他來到日本後,需要將他帶來的大概8千米刀現金換成日元,用以初來日本時的生活費用和繳納學費等。
由於他剛來日本,各方麵情況也不熟,便要我陪他去銀行辦理換匯手續。
我同他來到銀行後,他拿了美元去櫃台辦理兌換手續,銀行櫃員說,要填一張表格後才能換匯,親戚拿了表格,在櫃台後麵的桌子上填寫,順手將放有美元的信封放在桌上,表格填完後,他匆匆地拿了表格去櫃台換匯,大約排了1-2個人之後,當等到他辦理換匯手續時,他發現放在桌上的這一信封美元忘在那裏了,他馬上回到那桌上尋找,但桌上已沒有,我立馬與銀行櫃台人員說了情況,他們也在店堂裏尋找一番,但也沒找到。
此刻,我略思索一下,對銀行櫃台人員說,此款是遺失在這裏的,我現就去派出所報警。
我和親戚離開銀行後,立馬來到不遠出的派出所,與警察說明了情況,警察做了筆錄,並立刻與我們一起來到銀行,這時,銀行已打烊。
在銀行現場,我與警察和銀行店長又闡述了當時的失竊情況,警察也仔細查看了現場,但也沒發現什麽,銀行方麵也沒個說法。
最後,我與警察離開了銀行,在與警察分手時,警察要我留下聯係電話,說,有情況馬上會與我聯係。
沒想到大約過了不到半小時,我還沒回到家,就接到警察的來電,說,你們遺失的錢款已找到,你們現在就來派出所取吧。
我們來到派出所後,警察說,他剛回派出所,銀行方麵就派人來到派出所,說,銀行人員再次在店堂了尋找了一番,最後,在一個廢紙桶裏發現了這包錢款,現請派出所方麵交還失主。
警察還要我們當場清點一下,與遺失金額是否一致,經清點一分沒少,完全一致。
這時,我們告謝警察,警察也要我們以後小心留意。
在回去途中,因錢款失而複得,親戚很高興,我與親戚也就此事議論了一番,我們一致估計是銀行店堂裏的服務人員(後來,我知道這類櫃台外的服務人員一般不是銀行的正式員工,而是銀行在社會上招聘雇傭的按小時計薪的臨時工)拿了此款,因為,如果是當時在場的顧客拿的話,那此顧客一定會拿了此款後,就離開現場,一般不會將拿到手的錢款丟棄在廢紙桶裏。
估計是店堂裏的某銀行服務人員,在當時現場沒人注意時,順手拿了此款,此後,他(她)看到警察來現場調查情況,同時,此人也擔憂當時現場作案情況會被監視攝像拍攝下來,心生恐懼,便悄悄地將錢款丟棄在銀行的廢紙桶中了事。此人貪錢,但更畏懼被追究查處
此事已過去很多年了,由於我當時及時報警,使得事情得到圓滿解決,為此,我至今沒忘卻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