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prop 19 允許家裏有一人滿55歲,如果你換自住房,可以tranfter 你現在住的房子的property tax. 但是你買的房子要比你現在住的房子貴。
當家的再過5年就55了,我們就符合這樣的條件換房子,如果我們搬到南加州換一個150 到200萬的自住房,我們還是交現在房子的低稅率。這個條款也適合曾經是投資房的,但是賣前5年變成自住房,住滿2年就可以。比如說,我可以賣了我現在的房子,夫妻倆增值50萬之內一點稅都不交,搬到我其中的小破出租房住滿2年,然後賣我的小破房換個高大上,那麽我那小破房的低property tax 可以transfer 到高大上房。
想著想著就有點期待55歲的到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