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必須辦理住宿登記,並將外國人住宿信息報送本地公安機關。 而在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外國人,則需要在入住後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進行登記。
涉外酒店辦理資質:
1、房屋建築質量符合國家商業用戶質量標準;
2、以每隻床位實際使用麵積4平方米以上,總床位30隻以上;
3、旅館業的住宿登記、計算機信息管理、會客登記、旅館貴重物品寄存保管等安全管理製度;
4、達到環保要求:樓上沒有居民居住,且距離周邊居民住宅20米;
5、凡是申請辦理下來的酒店都需要具備接待外國人的硬件設施,(如開通國際長途,國際電視頻道,中英文菜單、中英文標示牌等。)和軟件設施。(人員需懂英文,具有相關學曆畢業證書,具備接待外國人的能力)。
開酒店所需手續:
1、帶好身份證到所在地工商分局辦理名稱預核準登記;
2、到公安局(區)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旅館業;
3、到衛生局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4、憑旅館名稱核準通知書到消防支隊辦理消防許可證;
5、持以上手續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房子租賃合同簽訂後,你有了法定經營地址,去工商申請名稱,去辦特種經營許可證,工商注冊登記,稅務登記。
擴展資料:
涉外酒店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允許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的酒店。
不是每一家酒店都能接待外賓,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取得相應的資格才能成為涉外酒店。沒有取得資格私自接待外賓,酒店會被相關部門罰款。
我國對酒店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有嚴格的規定:出涉外賓館、酒店嚴格需嚴格按照《賓館旅店外國人住宿登記標準》規範,認真對待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工作,嚴格審核境外人員所持證件,如實登記外賓住宿信息,做到“一客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