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大了點,我其實應該換個小點的,就是用最簡單的方法最徹底地了解一個人。
這當然是我個人的生活經驗,基於我個人的理解力。不妨礙每個人有自己的方法和判斷。
每個人都有很多麵相,有時候自己都未必知道自己是個什麽樣子。我們對他人的理解和判斷也受限於很多因素,社會地位,外在條件,交往時間等等,都影響我們對他人的判斷。
我認為,如果一個人最壞的程度,決定了這個人最徹底的麵相。
每個人都有好有壞,即使最好的人,也可能做出違背道義的事情,即使最壞的人,也不妨礙他偶爾做出一些道德表演。 但是如果你有幸觀察和體驗到一個人最壞的時候,你基本可以認定這就是他的本質,不要懷疑。
這個時候,就不要用他好的時候來說服自己,他也有不錯的地方等等,那些東西和他最本質的東西比較起來,完全沒有說服力。
就像有些被家暴的女性,會用男人後悔的時候,請求原諒的時候,或者偶爾表現關心體貼的時候來說服自己。反而忽視他惡的一麵。
今天看到一個類似的案列,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