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信嗎?連給老婆買個蘋果手機都不肯的人,花一萬二作為十四天的餐費?不要最後跟我說這麽說是為了給孩子錢,那我還可以說吃頓飯

花一個億呢 哈哈

他以前不是這樣的,現在也要顯擺了,可惜他的消費習慣讓人怎麽也不會相信他頓頓三百連吃十四天的,就算是富豪也不會這種吃法的,隻能說明他對外出旅遊的不了解。所以我強烈鼓勵他像老朽一樣曬發票證明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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