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們我究竟舉報過誰。
隻有一個在COVID開始的時候,跟洋老公開著車到處掃口罩,而且揚言一個也不留給美國人的女人。
這在非常公共衛生緊急情況,是很不道德的,而且可能是觸犯法律的。在疫情期間美國各地有這樣的人被警察逮捕控罪。
你們說舉報她這是不是公民的責任。
關於爪四的老婆,他自己的帖子得意洋洋地說,他的太太,利用醫生的便利,假冒自己診所的需求,在醫療器材供給的非對公眾開放的地方買了若幹箱的口罩發往國內。這是在美國任何藥房已經看不到口罩的時候,也就是說,在你我他買不到口罩隻好在家裏用紗布縫的時候。
作為一個醫生,這算不算對自己病人的背叛,是不是違反醫生道德守則應該受到衛生監理部門製裁。
我沒有去告她,你們自己認為是不是需要去告。
關於顏寧院士,
當時有謠言說她在澳大利亞工作。我去查了一下她仍在普大工作而且有進行中的國家基金項目。我把此結果發表在網上對這個謠言進行了澄清。我沒有去告她。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公民,做這些事都是對社會應當的服務,請不要顛倒黑白。
我已經把這三件事說明白了,立此為證,請往後不要再攪渾水拿出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