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同意。有自己的孩子比有丈夫重要。哈哈。做父母的無論做什麽不做什麽,都不要以孩子的名義

來源: seattleWA 2024-02-01 15:43:5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發表一點關於婚戀的謬論又當爹來又當媽2024-02-01 1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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