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下麵那個說離婚付每月5千是開始給女方輿論造謠了。

來源: JAN2009 2024-01-28 11:49:0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65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JAN2009 ] 在 2024-01-28 11:54:2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倆人都有工作。掙的估計也差不太多,結婚又不到一年。這種情況離婚不會有啥贍養費的吧。否則誰還敢結婚。

房子如果是婚後買的到可能分一半。那是共有財產。雖然隻付了首付,剩下全是貸款。

再怎麽樣都不是殺人的理由。

 

 

所有跟帖: 

是啊,啥能成為殺人的理由呢,除了品行惡 -蒙娜麗莎- 給 蒙娜麗莎 發送悄悄話 蒙娜麗莎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1:52:18

為女方說話小心別幫了男方。如果女方完美無缺,男方無緣無故拳打其致死隻能證明他精神不正常。 -Pt1000- 給 Pt1000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3:11

精神問題一定是律師的主攻點 -44- 給 44 發送悄悄話 (36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8:22

建議別討論了,等開庭公布信息吧,現在雙方父母都挺難的,現在說女方這些的或說男方有權有錢的,感覺都是胡編,那些自媒體胡編賺 -washer1008- 給 washer1008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4:29

一些做自媒體的完全是賺人血饅頭的錢,沒有底線 -一笑拉- 給 一笑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6:55

+1. 對這種帖不讀不回不轉。 -淺水魚- 給 淺水魚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8:27

這個可以參考我身邊的一位清華離異人士,在花街工作結婚四年離異無孩,也是五千贍養費。十幾年前的事情。 -一臉的美人痣- 給 一臉的美人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5:16

女方有工作嗎?如果她收入到一定程度,男方是不需要的,現在年輕人離婚挺多的,基本是揮揮手,不帶走一絲雲彩 -一笑拉- 給 一笑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0:23

有,但收入不穩定。好像是房地產經紀 -一臉的美人痣- 給 一臉的美人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3:25

女的工作嗎?隻要工作就不應該付啥贍養費吧?要不誰還敢結婚。 -JAN2009- 給 JAN2009 發送悄悄話 JAN200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0:39

男方如果沒工作了還得付 -3-D- 給 3-D 發送悄悄話 3-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4:48

男方如果沒工作了,那女的是不是也要付男的贍養費啊。男女平等嘛。我覺得如果沒有小孩,男女離婚就應該沒有關係了才合理。 -JAN2009- 給 JAN2009 發送悄悄話 JAN2009 的博客首頁 (115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8:12

隻要是在美國的都不會信這種說法,在美國離婚沒有孩子自己有工作能力,為什麽會有贍養費? -一笑拉- 給 一笑拉 發送悄悄話 (24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5:39

有的。跟我們一起大德州撲克的,就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在牌桌上還討論過與你同樣的質疑 -一臉的美人痣- 給 一臉的美人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9:02

那以後不能輕易結婚了,有可能被訛一輩子 -JAN2009- 給 JAN2009 發送悄悄話 JAN200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2:04

這個也許是他們離婚的條件,我理解應該不是必須的吧,牌桌上也不好說的太深。但是真實的事例。 -一臉的美人痣- 給 一臉的美人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7:50

再結婚就沒了 -偶爾短路- 給 偶爾短路 發送悄悄話 偶爾短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0:21

那要是隻交男朋友不結婚就一直付也挺不合理的 -JAN2009- 給 JAN2009 發送悄悄話 JAN200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5:43

不是。當時已經他再婚了,閑聊發牢騷:你們老說掙的多,但負擔也不輕。早晨五點就得起來晚上十點多到家是常事,,, -一臉的美人痣- 給 一臉的美人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9:47

成了給別人打工了。 -JAN2009- 給 JAN2009 發送悄悄話 JAN200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31:46

覺得離的起婚就折騰吧,這種事情咱也沒辦法出主意:) -一臉的美人痣- 給 一臉的美人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37:37

俺是說女的再結婚就沒了。 -偶爾短路- 給 偶爾短路 發送悄悄話 偶爾短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3:29:40

雙方收入差別大的情況可能的。我朋友每個月拿7千,她自己有工作。 -資深海豚- 給 資深海豚 發送悄悄話 資深海豚 的博客首頁 (57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6:01

每月拿七千的話相當於一份年薪10萬多的工作了 -JAN2009- 給 JAN2009 發送悄悄話 JAN200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7:54

她自己掙得比這個多不少。男方收入更高而已。加州這對收入沒這麽大差別,多半是假的。 -資深海豚- 給 資深海豚 發送悄悄話 資深海豚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28:42

覺得不是為誰造輿論,而是寫這個的為自己造流量 -古安- 給 古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08:07

造流量的最終目的是啥? -44- 給 44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2:15:58

再怎麽樣都不能殺人。也有付5000元的可能性,比如婚內有虐待記錄,雙方協定,男方比女方薪水高許多。。。付也不會付多久。 -seattleWA- 給 seattleW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3: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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