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跟我隔了一個門的華人鄰居把房子租給了一群小留, 自己不知道搬到什麽地方去住了。這幫小留開了好幾輛豪車,有奔馳,賓利,還有幾輛我不知道牌子的跑車。他們的driveway不夠停車,還塞了個紙條在我的信箱裏說想租我的driveway停車。我沒理。
這幫小留可惡的是,大晚上聚在街道邊轟車。開著引擎,車不動, 光踩油門。一轟就很長時間。鬧得四周雞飛狗跳的。鄰居們一個個都厭惡到了極點。報警,警察說太忙,沒時間管。讓大家多打電話,這樣報告次數多了,才能引起重視。
終於有一天來了個警車停在他們門口。不知道警察是怎麽跟他們說的,這幫小留不久就搬走了。原房主也搬回來了。
安省規定,16歲以上的可以考G1筆試。有了G1,要等8-12月才能考G2。有G2駕照的人如果年齡不達到19歲,在午夜12點之後到零晨5點之前,隻能帶一個乘客。這些都是在考筆試的時候就要學的。這開車的小留沒有遵守規定,不僅害了自己,害了另外3個同學, 還害了另外一個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