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檢討一下:
現如今我的老爸去了天上,兒子去了遠方,想爭都沒機會了......
我跟朋友從來都不爭麵子,要跟我爭的,我一定讓位,這點從小到大都是,所以我從來都有許多好盆友,生活中不喜歡我的人一直在少數。當然,擺明了要傷害我的人,我會還擊;
跟領導如果討論不算爭,我跟單位的領導為節目製作的方式爭吵過,所幸領導不是小人,知道是為了工作不是個人糾紛,過了就過了,而且最後還是照我的意見做了。那次是個啥事兒呢,給壇親們嘮嘮:80年代,我們有一年錄製六一兒童節晚會的導演組商議孩子們大合唱的服裝,我們主任(亦是晚會總導演)說要有中國風,讓小女孩們穿旗袍,我堅決反對,會上就吵起來了。你們想想,小盆友們身體還未發育出曲線來呢,穿旗袍呆板沒型怎麽會好看,把活潑勁兒都給埋沒了。領導堅持她的設計,花錢做了一大堆小旗袍,結果孩子們穿上彩排一看,新中國的小盆友們都變成民國小學生了,說得更難聽點,像一群小童養媳站成行了,一點都沒有節日的歡樂氣氛。後來旗袍沒采用,把服裝庫裏色彩鮮豔的小蓬蓬裙拿出來換上,觀感就好多了!
跟親戚俺從未爭過什麽(哦對了,如果說是跟自家的兄弟們,前幾年為父母的遺產有過爭執,但我是據理力爭,結果還是和解了)。
跟伴侶沒有爭論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真急了還是得他讓著我,但盡量做到生氣不過夜,嗬嗬。
若是遇到小人一旦看清就堅決遠離!
老話說了,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做人也不能一味地退讓,視情況而定奪吧。
這九條說得挺好,介是理想境界,以後若是俺忍不住與誰發生爭執了的時候,趕緊背語錄!